第十一章 婚姻(7)
恩格斯在讲到个体婚制同奴隶制一起开辟了一个新时代时说过,在这个时代中,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相对的退步。因为它不可避免地带着私有制社会的种种弊端。精神的解放既带来权利的充分获得和随心所欲的快乐,又带来义务的全面放弃及人与人之间许多美好感情的丧失,肉体的解放既带来人类天性的满足,又带来单纯ing欲的泛滥。那种种现象似乎是未来两性关系的端倪,其实却是真正合理的未来婚制在社会现实中扭曲的表现。那么,未来的婚姻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呢?
在阶级社会中,婚姻作为家庭的基础而成为立法的对象,如康德所说:“婚姻即是关于性器官的相互利用的法律协定。”(转引自伏尔佛逊《唯物恋爱观》)在人类发展的未来时代一一无阶级社会中,婚姻将会像友谊一样,不再是立法的对象,因为它已经不再是家庭的基础,也不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从最初的生产单位,进化为单纯的消费单位,最终在财产社会公有和儿童老人的社会抚养完全实现之时归于解体,这就是家庭制度的演程。作为它的基础的婚姻当然也逐渐趋于自由。从没有爱情的婚姻,到杂以爱情的婚姻,到纯粹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这是人类两性关系进步的一条脉络。这里,有一个根本的原则,即人的解放的原则。从这个原则出发,任何符合人的本性的变更是进步的,而任何压抑人的本性的法规、习俗、伦理道德是反动的。遵循着这一原则,社会学家和进步思想家对于未来婚制作了种种预测,提出种种设想。它们或许带有某些空想的色彩,但未尝不是一些有价值的查预言。
著名的社会主义者和社会活动家倍倍尔认为:在社会主义河时代,结婚这件事是无须经什么法律干涉的私人的契约。与别文的感情和食欲一样,设若男女二人不愿再继续结婚生活,社会集主义的道德就要求他们分离,因为在这样的状态下还继续结婚生活是不自然的,同时也是不道德的。(《妇女与社会主义问题》)
社会学家卡宾德也表达过炎:似的主张,他强烈反对社会法律干涉婚姻生活的宝贵关系,他曾预测,在那遥远的将来,已婚人可以和外人亲密相处,而彼此仍然继续保持完全的忠实,将二位合及别样的关系永久维持下去。他认为,在那个人们已拥有绝对自由和独立的社会里,多妻制或多夫制也许会自自然然地发生,但这和古代的多妻制多夫制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那时,一夫一妻制也许会丢掉它的排外性与偏狭性,妇女或男子选择一个以上的异性作为伴侣,也不是没有尊严、高尚及忠实爱情的。
社会学家沙尔费勒克在《家族进化论》一书中,作了更加大胆的预测:等到生产的手段不再是继承的财产的时候,所谓合法的婚姻也就是无用的,并且是苦人的一个东西了。……家庭将成为不必要的,它将在空间里缩减为母亲和小孩的地位,在时间里缩减为哺乳的时期。另一方面,建筑在爱情上面的男女两性关系,将像两同性之间的关系那样自由、变异和复杂。
恩格斯在他著名的《家庭、私有制和闰家的起源》一书中,运用唯物史观的科学方法,对婚姻制度的未来形式做了充分的阐述。他指出,只有在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即马克思所说的“真正的个人所有制”实现之后,只有在消灭财产私有制度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消除之后,也只有在不仅消灭了阶级对立,而且在实际生活银中也忘却了这种对立的社会发展阶段上,超越阶级对立和超越河对这种对立的回忆的、真正的人的道德才能成为可能。到那个文时代,两性关系的规范将是怎样的呢?这要在新的一代成长起来的时候才能确定。这一代男子一生中将永远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力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而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夕卜,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或者由于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那时,对于性关系的评价将产生—种新的道德标准,即不仅要问:它是结婚的还是私通的?而且要问:是不是由于爱情,由于相互的爱而发生的。那时,将通行这样的婚姻道德观: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那时的一夫一妻制不再是那种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而是十足实现的一夫一妻制。这种婚姻之为一夫一妻制,是在这个名词的词源学意义上说的,决不是在这个名词的历史意义上说的。那时,旧道德的两个主要特点男子的统治和婚姻的不可离异性一一将归于消亡,代之以平等互爱,可随时随双方意愿离异的然而更强烈持久的爱情结合。(未完待续) 恩格斯在讲到个体婚制同奴隶制一起开辟了一个新时代时说过,在这个时代中,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相对的退步。因为它不可避免地带着私有制社会的种种弊端。精神的解放既带来权利的充分获得和随心所欲的快乐,又带来义务的全面放弃及人与人之间许多美好感情的丧失,肉体的解放既带来人类天性的满足,又带来单纯ing欲的泛滥。那种种现象似乎是未来两性关系的端倪,其实却是真正合理的未来婚制在社会现实中扭曲的表现。那么,未来的婚姻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呢?
在阶级社会中,婚姻作为家庭的基础而成为立法的对象,如康德所说:“婚姻即是关于性器官的相互利用的法律协定。”(转引自伏尔佛逊《唯物恋爱观》)在人类发展的未来时代一一无阶级社会中,婚姻将会像友谊一样,不再是立法的对象,因为它已经不再是家庭的基础,也不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从最初的生产单位,进化为单纯的消费单位,最终在财产社会公有和儿童老人的社会抚养完全实现之时归于解体,这就是家庭制度的演程。作为它的基础的婚姻当然也逐渐趋于自由。从没有爱情的婚姻,到杂以爱情的婚姻,到纯粹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这是人类两性关系进步的一条脉络。这里,有一个根本的原则,即人的解放的原则。从这个原则出发,任何符合人的本性的变更是进步的,而任何压抑人的本性的法规、习俗、伦理道德是反动的。遵循着这一原则,社会学家和进步思想家对于未来婚制作了种种预测,提出种种设想。它们或许带有某些空想的色彩,但未尝不是一些有价值的查预言。
著名的社会主义者和社会活动家倍倍尔认为:在社会主义河时代,结婚这件事是无须经什么法律干涉的私人的契约。与别文的感情和食欲一样,设若男女二人不愿再继续结婚生活,社会集主义的道德就要求他们分离,因为在这样的状态下还继续结婚生活是不自然的,同时也是不道德的。(《妇女与社会主义问题》)
社会学家卡宾德也表达过炎:似的主张,他强烈反对社会法律干涉婚姻生活的宝贵关系,他曾预测,在那遥远的将来,已婚人可以和外人亲密相处,而彼此仍然继续保持完全的忠实,将二位合及别样的关系永久维持下去。他认为,在那个人们已拥有绝对自由和独立的社会里,多妻制或多夫制也许会自自然然地发生,但这和古代的多妻制多夫制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那时,一夫一妻制也许会丢掉它的排外性与偏狭性,妇女或男子选择一个以上的异性作为伴侣,也不是没有尊严、高尚及忠实爱情的。
社会学家沙尔费勒克在《家族进化论》一书中,作了更加大胆的预测:等到生产的手段不再是继承的财产的时候,所谓合法的婚姻也就是无用的,并且是苦人的一个东西了。……家庭将成为不必要的,它将在空间里缩减为母亲和小孩的地位,在时间里缩减为哺乳的时期。另一方面,建筑在爱情上面的男女两性关系,将像两同性之间的关系那样自由、变异和复杂。
恩格斯在他著名的《家庭、私有制和闰家的起源》一书中,运用唯物史观的科学方法,对婚姻制度的未来形式做了充分的阐述。他指出,只有在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即马克思所说的“真正的个人所有制”实现之后,只有在消灭财产私有制度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消除之后,也只有在不仅消灭了阶级对立,而且在实际生活银中也忘却了这种对立的社会发展阶段上,超越阶级对立和超越河对这种对立的回忆的、真正的人的道德才能成为可能。到那个文时代,两性关系的规范将是怎样的呢?这要在新的一代成长起来的时候才能确定。这一代男子一生中将永远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力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而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夕卜,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或者由于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那时,对于性关系的评价将产生—种新的道德标准,即不仅要问:它是结婚的还是私通的?而且要问:是不是由于爱情,由于相互的爱而发生的。那时,将通行这样的婚姻道德观: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那时的一夫一妻制不再是那种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而是十足实现的一夫一妻制。这种婚姻之为一夫一妻制,是在这个名词的词源学意义上说的,决不是在这个名词的历史意义上说的。那时,旧道德的两个主要特点男子的统治和婚姻的不可离异性一一将归于消亡,代之以平等互爱,可随时随双方意愿离异的然而更强烈持久的爱情结合。(未完待续) 展开全部内容
在阶级社会中,婚姻作为家庭的基础而成为立法的对象,如康德所说:“婚姻即是关于性器官的相互利用的法律协定。”(转引自伏尔佛逊《唯物恋爱观》)在人类发展的未来时代一一无阶级社会中,婚姻将会像友谊一样,不再是立法的对象,因为它已经不再是家庭的基础,也不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从最初的生产单位,进化为单纯的消费单位,最终在财产社会公有和儿童老人的社会抚养完全实现之时归于解体,这就是家庭制度的演程。作为它的基础的婚姻当然也逐渐趋于自由。从没有爱情的婚姻,到杂以爱情的婚姻,到纯粹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这是人类两性关系进步的一条脉络。这里,有一个根本的原则,即人的解放的原则。从这个原则出发,任何符合人的本性的变更是进步的,而任何压抑人的本性的法规、习俗、伦理道德是反动的。遵循着这一原则,社会学家和进步思想家对于未来婚制作了种种预测,提出种种设想。它们或许带有某些空想的色彩,但未尝不是一些有价值的查预言。
著名的社会主义者和社会活动家倍倍尔认为:在社会主义河时代,结婚这件事是无须经什么法律干涉的私人的契约。与别文的感情和食欲一样,设若男女二人不愿再继续结婚生活,社会集主义的道德就要求他们分离,因为在这样的状态下还继续结婚生活是不自然的,同时也是不道德的。(《妇女与社会主义问题》)
社会学家卡宾德也表达过炎:似的主张,他强烈反对社会法律干涉婚姻生活的宝贵关系,他曾预测,在那遥远的将来,已婚人可以和外人亲密相处,而彼此仍然继续保持完全的忠实,将二位合及别样的关系永久维持下去。他认为,在那个人们已拥有绝对自由和独立的社会里,多妻制或多夫制也许会自自然然地发生,但这和古代的多妻制多夫制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那时,一夫一妻制也许会丢掉它的排外性与偏狭性,妇女或男子选择一个以上的异性作为伴侣,也不是没有尊严、高尚及忠实爱情的。
社会学家沙尔费勒克在《家族进化论》一书中,作了更加大胆的预测:等到生产的手段不再是继承的财产的时候,所谓合法的婚姻也就是无用的,并且是苦人的一个东西了。……家庭将成为不必要的,它将在空间里缩减为母亲和小孩的地位,在时间里缩减为哺乳的时期。另一方面,建筑在爱情上面的男女两性关系,将像两同性之间的关系那样自由、变异和复杂。
恩格斯在他著名的《家庭、私有制和闰家的起源》一书中,运用唯物史观的科学方法,对婚姻制度的未来形式做了充分的阐述。他指出,只有在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即马克思所说的“真正的个人所有制”实现之后,只有在消灭财产私有制度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消除之后,也只有在不仅消灭了阶级对立,而且在实际生活银中也忘却了这种对立的社会发展阶段上,超越阶级对立和超越河对这种对立的回忆的、真正的人的道德才能成为可能。到那个文时代,两性关系的规范将是怎样的呢?这要在新的一代成长起来的时候才能确定。这一代男子一生中将永远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力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而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夕卜,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或者由于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那时,对于性关系的评价将产生—种新的道德标准,即不仅要问:它是结婚的还是私通的?而且要问:是不是由于爱情,由于相互的爱而发生的。那时,将通行这样的婚姻道德观: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那时的一夫一妻制不再是那种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而是十足实现的一夫一妻制。这种婚姻之为一夫一妻制,是在这个名词的词源学意义上说的,决不是在这个名词的历史意义上说的。那时,旧道德的两个主要特点男子的统治和婚姻的不可离异性一一将归于消亡,代之以平等互爱,可随时随双方意愿离异的然而更强烈持久的爱情结合。(未完待续) 恩格斯在讲到个体婚制同奴隶制一起开辟了一个新时代时说过,在这个时代中,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相对的退步。因为它不可避免地带着私有制社会的种种弊端。精神的解放既带来权利的充分获得和随心所欲的快乐,又带来义务的全面放弃及人与人之间许多美好感情的丧失,肉体的解放既带来人类天性的满足,又带来单纯ing欲的泛滥。那种种现象似乎是未来两性关系的端倪,其实却是真正合理的未来婚制在社会现实中扭曲的表现。那么,未来的婚姻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呢?
在阶级社会中,婚姻作为家庭的基础而成为立法的对象,如康德所说:“婚姻即是关于性器官的相互利用的法律协定。”(转引自伏尔佛逊《唯物恋爱观》)在人类发展的未来时代一一无阶级社会中,婚姻将会像友谊一样,不再是立法的对象,因为它已经不再是家庭的基础,也不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从最初的生产单位,进化为单纯的消费单位,最终在财产社会公有和儿童老人的社会抚养完全实现之时归于解体,这就是家庭制度的演程。作为它的基础的婚姻当然也逐渐趋于自由。从没有爱情的婚姻,到杂以爱情的婚姻,到纯粹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这是人类两性关系进步的一条脉络。这里,有一个根本的原则,即人的解放的原则。从这个原则出发,任何符合人的本性的变更是进步的,而任何压抑人的本性的法规、习俗、伦理道德是反动的。遵循着这一原则,社会学家和进步思想家对于未来婚制作了种种预测,提出种种设想。它们或许带有某些空想的色彩,但未尝不是一些有价值的查预言。
著名的社会主义者和社会活动家倍倍尔认为:在社会主义河时代,结婚这件事是无须经什么法律干涉的私人的契约。与别文的感情和食欲一样,设若男女二人不愿再继续结婚生活,社会集主义的道德就要求他们分离,因为在这样的状态下还继续结婚生活是不自然的,同时也是不道德的。(《妇女与社会主义问题》)
社会学家卡宾德也表达过炎:似的主张,他强烈反对社会法律干涉婚姻生活的宝贵关系,他曾预测,在那遥远的将来,已婚人可以和外人亲密相处,而彼此仍然继续保持完全的忠实,将二位合及别样的关系永久维持下去。他认为,在那个人们已拥有绝对自由和独立的社会里,多妻制或多夫制也许会自自然然地发生,但这和古代的多妻制多夫制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那时,一夫一妻制也许会丢掉它的排外性与偏狭性,妇女或男子选择一个以上的异性作为伴侣,也不是没有尊严、高尚及忠实爱情的。
社会学家沙尔费勒克在《家族进化论》一书中,作了更加大胆的预测:等到生产的手段不再是继承的财产的时候,所谓合法的婚姻也就是无用的,并且是苦人的一个东西了。……家庭将成为不必要的,它将在空间里缩减为母亲和小孩的地位,在时间里缩减为哺乳的时期。另一方面,建筑在爱情上面的男女两性关系,将像两同性之间的关系那样自由、变异和复杂。
恩格斯在他著名的《家庭、私有制和闰家的起源》一书中,运用唯物史观的科学方法,对婚姻制度的未来形式做了充分的阐述。他指出,只有在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即马克思所说的“真正的个人所有制”实现之后,只有在消灭财产私有制度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消除之后,也只有在不仅消灭了阶级对立,而且在实际生活银中也忘却了这种对立的社会发展阶段上,超越阶级对立和超越河对这种对立的回忆的、真正的人的道德才能成为可能。到那个文时代,两性关系的规范将是怎样的呢?这要在新的一代成长起来的时候才能确定。这一代男子一生中将永远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力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而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夕卜,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或者由于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那时,对于性关系的评价将产生—种新的道德标准,即不仅要问:它是结婚的还是私通的?而且要问:是不是由于爱情,由于相互的爱而发生的。那时,将通行这样的婚姻道德观: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那时的一夫一妻制不再是那种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而是十足实现的一夫一妻制。这种婚姻之为一夫一妻制,是在这个名词的词源学意义上说的,决不是在这个名词的历史意义上说的。那时,旧道德的两个主要特点男子的统治和婚姻的不可离异性一一将归于消亡,代之以平等互爱,可随时随双方意愿离异的然而更强烈持久的爱情结合。(未完待续)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