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同性恋(11)
婚姻观与价值观
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没有一个是西方意义上的“公开的同性恋者”,即使那些在“社会上”卜分活跃甚至知名(所谓知名并非真名而是绰号)的同性恋者也不愿让家长亲友知道自己的真实倾向。虽然与他们关系亲密的人中有些会怀疑到他们的真实倾向(少数因同性恋行为被判刑或判劳教、拘留的人的家属当然能了解到),但他们绝不会主动让人广解到这一点。
在中国社会中,这个秘密有个必定要泄露出来的时候,那就是到了结婚年龄时一一因为健康的男性在中国几乎人人都要结婚,所以不结婚就会引起怀疑。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的已结了婚,还有的正准备结婚,真正准备终身过独身生活的只是极少数。所有的人中没有一个是征得妻子同意的双性恋者,整个调查过程中也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事。因此可以断定,同性恋在中国必定是或将是背着女方(妻子或女友)进行的秘密活动。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如何看待和处理婚姻关系的问题。
在婚姻观问题中,我们皆先发现,在同性恋者心目中结婚是一件“跌身份”的事:同性恋者小A对他新结识的一位同性伴侣J说:“我不喜欢结婚的人,觉得他们没有人味,对女人也不真,对男人也不真。”殊不知J恰恰是结了婚的,还有一女儿,因怕失去小A,J一直瞒着没敢吐露真情。但后来出于对小A的感情,他还是诚恳地坦白了。小A很生气,说:“我以后再也不见你了。”J悲痛欲绝,在给小A的一封信中语文无伦次地表达了他对小A的感情和对自己婚姻的矛盾心情。他在信中写道:“请你相信我,我是永远爱你的,至死不渝……我已经是结婚的人……我总是觉得对不起你……我的结婚是痛苦的,一直不知用什么方法来挽救……请你理解我,现在我的心都快碎了……我是结婚的人了,提起这几个字我心里非常烦恼,心里感到压抑,对不起你……”
在下面的例子中,一对同性恋者发誓0岁以前不结婚:“我遇到一个小我一岁的工人,对他有好感,他也喜欢我,我们很疯狂地相爱了,这爱一直保持到他结婚。是我允许他结婚的。本来我们有个约定,0岁以内不许结婚,但一次他和我闹别扭,我同意他结婚了。”
结婚除了使同性恋者在圈内的等级下降,还会限制他们的活动自由。当问到一位6岁的同性恋者为什么还不结婚时,他说:“我想再玩一年,结婚以后就不能随便出来了。”当然,许多已婚的同性恋者仍旧到社会上找同性恋伴侣,他们对结婚以后的限制就不可能认真对待了。只有那些尚未达到不结婚就会引人注意的年龄的同性恋者和极少数真正决定终身不娶的同性恋者才会有这种看法,他们当中有些人甚至持有相当严厉的婚姻道德观。一位决心独身的同性恋者充满同情地说:“最痛苦的是同性恋者的妻子。我在宾馆认识一个同性恋,他的妻子和别人乱搞(男女关系),被单位抓住开除了公职。这个同性恋者竟然跟他老婆离婚了。可那女的实际上是受害者,她丈夫满足不了她嘛。我觉得他这样做不道德,结了婚就不该出来。”
既然如此不愿结婚,他们为什么还都要结婚,他们又是如乡何看待婚姻的呢?首先是怕暴露自己的真实性倾向。一位调查对象说:“不搞对象怕邻居说我有病,往这边想(怀疑是同性河恋者)。”婚姻成了掩盖真情的手段,却并不会真正制止同性恋文的活动。一个调查对象说:“结了婚搞同性恋的多了,有抱儿子、孙子、重孙子的,老婆全都不知道(丈夫是同性恋者)。”其次是为了对父母尽义务,为他们着想。一位调查对象说:“我倒不怕别人说,但要为父母着想。”再次是为社会尽义务。当我们问一位结调查对象结婚后是否打算要孩子时,他说:“当然要生孩子,结婚不就是为了要孩子吗。”另一位将同性恋的婚姻观表达得更明确:“我想以后该结婚还得结婚,男的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对社会要尽义务。”(未完待续) 婚姻观与价值观
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没有一个是西方意义上的“公开的同性恋者”,即使那些在“社会上”卜分活跃甚至知名(所谓知名并非真名而是绰号)的同性恋者也不愿让家长亲友知道自己的真实倾向。虽然与他们关系亲密的人中有些会怀疑到他们的真实倾向(少数因同性恋行为被判刑或判劳教、拘留的人的家属当然能了解到),但他们绝不会主动让人广解到这一点。
在中国社会中,这个秘密有个必定要泄露出来的时候,那就是到了结婚年龄时一一因为健康的男性在中国几乎人人都要结婚,所以不结婚就会引起怀疑。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的已结了婚,还有的正准备结婚,真正准备终身过独身生活的只是极少数。所有的人中没有一个是征得妻子同意的双性恋者,整个调查过程中也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事。因此可以断定,同性恋在中国必定是或将是背着女方(妻子或女友)进行的秘密活动。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如何看待和处理婚姻关系的问题。
在婚姻观问题中,我们皆先发现,在同性恋者心目中结婚是一件“跌身份”的事:同性恋者小A对他新结识的一位同性伴侣J说:“我不喜欢结婚的人,觉得他们没有人味,对女人也不真,对男人也不真。”殊不知J恰恰是结了婚的,还有一女儿,因怕失去小A,J一直瞒着没敢吐露真情。但后来出于对小A的感情,他还是诚恳地坦白了。小A很生气,说:“我以后再也不见你了。”J悲痛欲绝,在给小A的一封信中语文无伦次地表达了他对小A的感情和对自己婚姻的矛盾心情。他在信中写道:“请你相信我,我是永远爱你的,至死不渝……我已经是结婚的人……我总是觉得对不起你……我的结婚是痛苦的,一直不知用什么方法来挽救……请你理解我,现在我的心都快碎了……我是结婚的人了,提起这几个字我心里非常烦恼,心里感到压抑,对不起你……”
在下面的例子中,一对同性恋者发誓0岁以前不结婚:“我遇到一个小我一岁的工人,对他有好感,他也喜欢我,我们很疯狂地相爱了,这爱一直保持到他结婚。是我允许他结婚的。本来我们有个约定,0岁以内不许结婚,但一次他和我闹别扭,我同意他结婚了。”
结婚除了使同性恋者在圈内的等级下降,还会限制他们的活动自由。当问到一位6岁的同性恋者为什么还不结婚时,他说:“我想再玩一年,结婚以后就不能随便出来了。”当然,许多已婚的同性恋者仍旧到社会上找同性恋伴侣,他们对结婚以后的限制就不可能认真对待了。只有那些尚未达到不结婚就会引人注意的年龄的同性恋者和极少数真正决定终身不娶的同性恋者才会有这种看法,他们当中有些人甚至持有相当严厉的婚姻道德观。一位决心独身的同性恋者充满同情地说:“最痛苦的是同性恋者的妻子。我在宾馆认识一个同性恋,他的妻子和别人乱搞(男女关系),被单位抓住开除了公职。这个同性恋者竟然跟他老婆离婚了。可那女的实际上是受害者,她丈夫满足不了她嘛。我觉得他这样做不道德,结了婚就不该出来。”
既然如此不愿结婚,他们为什么还都要结婚,他们又是如乡何看待婚姻的呢?首先是怕暴露自己的真实性倾向。一位调查对象说:“不搞对象怕邻居说我有病,往这边想(怀疑是同性河恋者)。”婚姻成了掩盖真情的手段,却并不会真正制止同性恋文的活动。一个调查对象说:“结了婚搞同性恋的多了,有抱儿子、孙子、重孙子的,老婆全都不知道(丈夫是同性恋者)。”其次是为了对父母尽义务,为他们着想。一位调查对象说:“我倒不怕别人说,但要为父母着想。”再次是为社会尽义务。当我们问一位结调查对象结婚后是否打算要孩子时,他说:“当然要生孩子,结婚不就是为了要孩子吗。”另一位将同性恋的婚姻观表达得更明确:“我想以后该结婚还得结婚,男的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对社会要尽义务。”(未完待续) 展开全部内容
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没有一个是西方意义上的“公开的同性恋者”,即使那些在“社会上”卜分活跃甚至知名(所谓知名并非真名而是绰号)的同性恋者也不愿让家长亲友知道自己的真实倾向。虽然与他们关系亲密的人中有些会怀疑到他们的真实倾向(少数因同性恋行为被判刑或判劳教、拘留的人的家属当然能了解到),但他们绝不会主动让人广解到这一点。
在中国社会中,这个秘密有个必定要泄露出来的时候,那就是到了结婚年龄时一一因为健康的男性在中国几乎人人都要结婚,所以不结婚就会引起怀疑。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的已结了婚,还有的正准备结婚,真正准备终身过独身生活的只是极少数。所有的人中没有一个是征得妻子同意的双性恋者,整个调查过程中也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事。因此可以断定,同性恋在中国必定是或将是背着女方(妻子或女友)进行的秘密活动。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如何看待和处理婚姻关系的问题。
在婚姻观问题中,我们皆先发现,在同性恋者心目中结婚是一件“跌身份”的事:同性恋者小A对他新结识的一位同性伴侣J说:“我不喜欢结婚的人,觉得他们没有人味,对女人也不真,对男人也不真。”殊不知J恰恰是结了婚的,还有一女儿,因怕失去小A,J一直瞒着没敢吐露真情。但后来出于对小A的感情,他还是诚恳地坦白了。小A很生气,说:“我以后再也不见你了。”J悲痛欲绝,在给小A的一封信中语文无伦次地表达了他对小A的感情和对自己婚姻的矛盾心情。他在信中写道:“请你相信我,我是永远爱你的,至死不渝……我已经是结婚的人……我总是觉得对不起你……我的结婚是痛苦的,一直不知用什么方法来挽救……请你理解我,现在我的心都快碎了……我是结婚的人了,提起这几个字我心里非常烦恼,心里感到压抑,对不起你……”
在下面的例子中,一对同性恋者发誓0岁以前不结婚:“我遇到一个小我一岁的工人,对他有好感,他也喜欢我,我们很疯狂地相爱了,这爱一直保持到他结婚。是我允许他结婚的。本来我们有个约定,0岁以内不许结婚,但一次他和我闹别扭,我同意他结婚了。”
结婚除了使同性恋者在圈内的等级下降,还会限制他们的活动自由。当问到一位6岁的同性恋者为什么还不结婚时,他说:“我想再玩一年,结婚以后就不能随便出来了。”当然,许多已婚的同性恋者仍旧到社会上找同性恋伴侣,他们对结婚以后的限制就不可能认真对待了。只有那些尚未达到不结婚就会引人注意的年龄的同性恋者和极少数真正决定终身不娶的同性恋者才会有这种看法,他们当中有些人甚至持有相当严厉的婚姻道德观。一位决心独身的同性恋者充满同情地说:“最痛苦的是同性恋者的妻子。我在宾馆认识一个同性恋,他的妻子和别人乱搞(男女关系),被单位抓住开除了公职。这个同性恋者竟然跟他老婆离婚了。可那女的实际上是受害者,她丈夫满足不了她嘛。我觉得他这样做不道德,结了婚就不该出来。”
既然如此不愿结婚,他们为什么还都要结婚,他们又是如乡何看待婚姻的呢?首先是怕暴露自己的真实性倾向。一位调查对象说:“不搞对象怕邻居说我有病,往这边想(怀疑是同性河恋者)。”婚姻成了掩盖真情的手段,却并不会真正制止同性恋文的活动。一个调查对象说:“结了婚搞同性恋的多了,有抱儿子、孙子、重孙子的,老婆全都不知道(丈夫是同性恋者)。”其次是为了对父母尽义务,为他们着想。一位调查对象说:“我倒不怕别人说,但要为父母着想。”再次是为社会尽义务。当我们问一位结调查对象结婚后是否打算要孩子时,他说:“当然要生孩子,结婚不就是为了要孩子吗。”另一位将同性恋的婚姻观表达得更明确:“我想以后该结婚还得结婚,男的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对社会要尽义务。”(未完待续) 婚姻观与价值观
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没有一个是西方意义上的“公开的同性恋者”,即使那些在“社会上”卜分活跃甚至知名(所谓知名并非真名而是绰号)的同性恋者也不愿让家长亲友知道自己的真实倾向。虽然与他们关系亲密的人中有些会怀疑到他们的真实倾向(少数因同性恋行为被判刑或判劳教、拘留的人的家属当然能了解到),但他们绝不会主动让人广解到这一点。
在中国社会中,这个秘密有个必定要泄露出来的时候,那就是到了结婚年龄时一一因为健康的男性在中国几乎人人都要结婚,所以不结婚就会引起怀疑。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的已结了婚,还有的正准备结婚,真正准备终身过独身生活的只是极少数。所有的人中没有一个是征得妻子同意的双性恋者,整个调查过程中也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事。因此可以断定,同性恋在中国必定是或将是背着女方(妻子或女友)进行的秘密活动。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如何看待和处理婚姻关系的问题。
在婚姻观问题中,我们皆先发现,在同性恋者心目中结婚是一件“跌身份”的事:同性恋者小A对他新结识的一位同性伴侣J说:“我不喜欢结婚的人,觉得他们没有人味,对女人也不真,对男人也不真。”殊不知J恰恰是结了婚的,还有一女儿,因怕失去小A,J一直瞒着没敢吐露真情。但后来出于对小A的感情,他还是诚恳地坦白了。小A很生气,说:“我以后再也不见你了。”J悲痛欲绝,在给小A的一封信中语文无伦次地表达了他对小A的感情和对自己婚姻的矛盾心情。他在信中写道:“请你相信我,我是永远爱你的,至死不渝……我已经是结婚的人……我总是觉得对不起你……我的结婚是痛苦的,一直不知用什么方法来挽救……请你理解我,现在我的心都快碎了……我是结婚的人了,提起这几个字我心里非常烦恼,心里感到压抑,对不起你……”
在下面的例子中,一对同性恋者发誓0岁以前不结婚:“我遇到一个小我一岁的工人,对他有好感,他也喜欢我,我们很疯狂地相爱了,这爱一直保持到他结婚。是我允许他结婚的。本来我们有个约定,0岁以内不许结婚,但一次他和我闹别扭,我同意他结婚了。”
结婚除了使同性恋者在圈内的等级下降,还会限制他们的活动自由。当问到一位6岁的同性恋者为什么还不结婚时,他说:“我想再玩一年,结婚以后就不能随便出来了。”当然,许多已婚的同性恋者仍旧到社会上找同性恋伴侣,他们对结婚以后的限制就不可能认真对待了。只有那些尚未达到不结婚就会引人注意的年龄的同性恋者和极少数真正决定终身不娶的同性恋者才会有这种看法,他们当中有些人甚至持有相当严厉的婚姻道德观。一位决心独身的同性恋者充满同情地说:“最痛苦的是同性恋者的妻子。我在宾馆认识一个同性恋,他的妻子和别人乱搞(男女关系),被单位抓住开除了公职。这个同性恋者竟然跟他老婆离婚了。可那女的实际上是受害者,她丈夫满足不了她嘛。我觉得他这样做不道德,结了婚就不该出来。”
既然如此不愿结婚,他们为什么还都要结婚,他们又是如乡何看待婚姻的呢?首先是怕暴露自己的真实性倾向。一位调查对象说:“不搞对象怕邻居说我有病,往这边想(怀疑是同性河恋者)。”婚姻成了掩盖真情的手段,却并不会真正制止同性恋文的活动。一个调查对象说:“结了婚搞同性恋的多了,有抱儿子、孙子、重孙子的,老婆全都不知道(丈夫是同性恋者)。”其次是为了对父母尽义务,为他们着想。一位调查对象说:“我倒不怕别人说,但要为父母着想。”再次是为社会尽义务。当我们问一位结调查对象结婚后是否打算要孩子时,他说:“当然要生孩子,结婚不就是为了要孩子吗。”另一位将同性恋的婚姻观表达得更明确:“我想以后该结婚还得结婚,男的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对社会要尽义务。”(未完待续)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