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凉而充满危险的戈壁上,一男一女两个身影正在慢慢行进着。当然,他们的缓慢速度只是对于广无边际的戈壁而言,事实上,假如有人近距离观察,便可发现,他们的每一步都很坚定,同时步频也很快,差不多比任何健康的物种行动还要快速。
当然,假如真的有人看到他们,绝对不会被他们的速度所震惊,而是他们的容貌。这两个人男子十分英俊,几乎到了令女人都嫉妒的份上。而女子,则带着一种诡异的魅力,窈窕的身形和后现代的烟熏妆,给了她说不出来的致命**。
尤其是,这位女子还偏偏穿着根本不应该在戈壁上出现的职业装。大片白皙而修长的美腿暴露在炽烈的阳光下,迈动的时候,总会给人一种眼晕的错觉。男子的装束相较便寻常一些,是戈壁上常见的猎人装。不过,纵然那身看起来很破烂的衣服,穿着他挺拔劲长的身上,也有一种苍凉独特的味道。
这样两个看起来十分怪异又孱弱的人类,根本不应该出现在这片戈壁之上。即便他们没有被戈壁上各式各样致命的生物夺去生命,也会被更危险的同类当做目标。
所以,不出意料的,在他们前进道路上,出现了一队狂野的车队。
这支车队的车辆明显经过改装,但与罪恶之城那种在性能和装备上的改良不同。这支车队的车辆的改装十分粗陋,除了车轮处加了几根尖锐的钢刺用来他们绞烂丧尸的双腿外,剩下的就是车辆表面大面积的喷绘,从烈焰、骷髅到无头恶魔或堕落天使无所不有。整支车队显得粗犷、狰狞、混乱,且充满着凶暴的气息。
当那些敞篷车辆上那些满脸麻木的暴民面庞,出现在马超的眼中后,马超停下了自己的脚步,知晓了这支车队的性质:这是一支专门在荒野上捕获暴民的车队,他们不隶属于任何组织,却又为任何组织工作。属于荒野中最常见又凶险的存在,基本没有任何道德可言。
像马超和丧尸女王这种看起来落单的荒野人员,正是他们最喜爱下手的目标。七辆车看到马超两人之后,车上的捕奴者顿时发出一声兴奋的怪叫,甚至当前一辆车厢外的家伙还在狂奔的车上喷出一大团酒精引燃烈火,宣告着他们的狂野和凶厉。
劲爆且听不出任何旋律的战斗序曲震耳而来,七辆车同时猛然加速,在马超周围掀起大片的飞石和尘土。疯狂的乱吼和朝天乱射的子弹,给落单者极大的心理压力。马超不熟悉这种战术,但却知道,只要他解开自己背后缠满布条的长空原力枪,便会让这支看起来已经群魔乱舞的识趣退去。
不过,他并不打算这样做。毕竟,连续走了三天之后,他还是第一次遇到可以免费搭乘的车队。而且,还不用太礼貌并支付费用。
“嗨,小子,我现在就想干爆你的屁股!”脖子上被锁着铁链、站在车座前的一个男子,脸上划着五颜六色的油彩,在飞驰的速度下猛然扯出猩红的舌头,对着马超癫狂地喊叫道。
就在马超微微一笑的时候,车辆的窗口猛然飞出一条铁链,缠住了马超的双腿。那个驾驶着方向盘、脸上有疤的司机得意叫道:“你个喜欢男人的变态,真让老子恶心!妈的,那个妞才真他娘要命!”说完,这位壮汉肆无忌惮地向丧尸女王吹了一声口哨,毫不掩饰目光中燃起熊熊的欲火,甚至还响亮地吞了一口口水。
而丧尸女王只留给他一个无辜而迷茫的眼神,看得这壮汉更加兴致高涨了。
“你们这支车队,是要去克索洛公司吧?”马超看了看自己腿上的铁链,虽然他只要微微一挣就能挣脱开,但看在这支捕奴队还算温柔有趣的份上,并没有采取强硬的回击:“我听说那里正在跟黑血杂种们作战,需要大量的劳动力。”
“哈哈哈,小子,我都有些喜欢你了。这么快就想着自己的工作了,放心,克索洛那里还算有点人性,至少饿不死你!”壮汉一拉铁链,马超只有百多斤的身子就被他甩在了车后的敞篷中。接着就有两个人锁住马超的双手,将他按在了那群暴民当中。
至于丧尸女王,则更温顺甚至是主动地上了捕奴车的后斗当中。这让那个驾车的壮汉感到很是无趣,至少,挣扎尖叫一些,才更有味道嘛。这样一来,他连先过过手瘾的机会都没有。
车队很快又恢复之前的有序行进中,当天色微微擦黑的时候,正好轰轰开到了克索洛公司的大门处,缴纳了一定的入城费后,这支车队便迫不及待地来到了可以带给他们酒精和快乐的天堂。
黑暗中,张公子酒吧蒙蒙发光的招牌和破碎窗户中昏暗灯火显得格外醒目。捕奴队径直朝着酒吧的方向走来,准备恣意享受这一天辛劳后的快乐。
酒吧里光线暗淡,充斥着酒精和荷尔蒙的味道,衣着暴露的女人们穿梭来去,试图找到今晚肯为她们的服务付钱的男人。不大的舞台上两个几乎什么没穿的舞女在疯狂地扭动着身体,在迷幻药和酒精共同的作用下,她们可以接近癫狂地舞动两个小时,筋疲力尽后就会被抬下去。很有一些男人喜欢在她们已经疲劳到了极点的身体上泄,当然,这些舞女都长得还不错,身价自然与脸蛋和身材相趁。
刀疤脸捕奴队长似乎非常喜欢这里到处弥漫着的颓废气息,在他手下驱赶着那些被锁成了一串的暴民进入后,他作为压轴出现的大人物,托着手中那架重火器嚣张进入。顿时让酒吧里响起一阵惊呼声,里面的人,没有看不出来,那刀疤脸手中威力巨大的家伙,用不了一分钟就能够把整个酒吧里的人都变成尸体。
刀疤脸很满意自己带来的震撼效果,不过很快他就发现酒吧当中的一丝不和谐。吧台后一个年轻人穿着破旧的夹克和长裤,黑色长发则扎成马尾束在脑后,一眼看上去有些邻家男孩腼腆但亲切的模样。他仍旧熟练地调制着手中的不锈钢制的调酒罐,那些酒罐在他欣长白皙的手指间上下飞舞,好象有了自己的灵魂。
刀疤脸看得出来,这年轻人并不是佯装镇定,从容的脸上甚至还有一丝对这些捕奴对的不屑。那样的态度自然瞒不过刀疤脸的老辣的眼睛,他径直推开人群,重重将手中的家伙扔在吧台上,带着浓重的鼻音说:“你们这里最贵的是什么酒?给我来一大杯!”
年轻人没有动,而是说:“一个银币。”
“嚯!”刀疤脸夸张地叫了起来,说:“我的耳朵没有听错?一个银币!!因为那些黑血杂种的入侵,现在的银币都快要赶上金子了!好吧,既然来了,我总得试试,看你这的酒是不是有你说的这样好!小子,老子没银币,但是可以用这个付帐,只要你敢拿!”
刀疤脸的手重重拍在自己的重机枪上,里面已经填好了子弹,随时可以射击。枪柄上包了厚厚的铁皮,上面还沾着发黑的血渍,以及其它一些说不清是脑浆还是骨髓的污垢。这把沉重的机枪,显然不光能够轰击,枪柄也是威力巨大的凶器,说不定使用的次数还更多。
酒吧里一下子安静下来,许多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刀疤脸和年轻人身上。
年轻人已经调好酒,慢条斯理地分完杯,然后把双手都放在吧台上,看了一眼那把重机枪,淡淡地说:“看在这是你吃饭家伙的份上,我可以算它值半个银币。你确定要用它抵帐吗?”
刀疤脸眼角**,上身缓缓前倾,靠近了年轻人,直到两人鼻尖都快要碰到一起,才说:“要是我不付帐会怎么样?”
年轻人完全没有动,依旧以平静的声音说:“那我会轰爆你的脑袋。”
刀疤脸死死盯着年轻人的眼睛,在那双深黑色的眼眸中,看不到任何波动,就象两潭无底的深湖。拾荒者又低头看了看年轻人的手。那是一双干净得异乎寻常的手,完全没有老茧,肌肤细腻得让人难以置信,一点都看不出有干过粗活或者是进行过修炼的痕迹。
刀疤脸的眼角不断跳动,不知为什么心中寒意越来越浓,汗水忽然就滚滚而下。这是荒原生存的野狗对危险本能的感觉,他突然感觉,这个酒吧好像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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