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鬼迷心窍,胡言乱语

有那么一瞬间,厉御风当真动过那样的念头:

干脆就送她回榕城好了,往后两人不再见面,以后的爱恨嗔痴也就统统没有了。

当初他对她的逼迫,像是一道坎儿,不是那么轻易能够过来的。

他理解,甚至也接受了她对她的抗拒。

若放她走了,两人或许可以好聚好散,她或许还会时常念起曾经他对她的好。在这段感情里,他或许还能保持最后的体面——

也不知道怎么的,鬼使神差的,刚刚有了这一念头,便和她说了起来。

等到后悔时,却已经来不及了,这个念头早已经深入她的心!

厉御风后悔莫及,抱着她,千方百计地想将这句话收回来。

明知道收不回来,却还在勉励尝试。

黑暗中,他抱着她,摸索着吻上了她柔软的唇。

可是她的不悦和抗拒也是那样的明显,胡乱摇着头不肯给他亲,像是嫌弃似的。

厉御风知道自己刚刚的所作所为很卑鄙,刚刚给人一线希望,却又马上掐灭——

这种类似于猫捉老鼠的游戏,对于她而言,像是一种羞辱。

她有些按捺不住,胡乱中朝着他挥起了手。

巴掌没有落到厉御风的脸上,便已经被他牢牢捉住。手被她按到了头顶,厉御风与她十指相扣,重新凑了上去,却并没有吻在她的唇上,而是附在她的耳边,轻声说:“我错了筝筝——以后我再也不说这样的混账话了……”

大约是深夜,伸手不见五指。

两人互相看不见,心里的那份自尊也变得无足轻重起来,所谓面子也彻底成了摆设。

“这是第一次说,也是最后一次说,你就当我一时鬼迷心窍,胡言乱语吧!”

厉御风说完,又道:“我们之前说过的:半年为期限——现在离半年还有一段时间……”

他真的不敢想象没有她的生活。

她是他生命里最绚丽的一道光,他不能失去她——

厉御风太了解她,也了解自己,知道自己痛失所爱之后,会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不能失去她,坚决不能!

能多留她一天,就多留一天。

哪怕是半年之期已到,他也要另想办法留住她。

“筝筝乖,不生气了!”

厉御风说着,凑过去,轻轻吻着她的脸颊。

她哭了,只是没有出声。他没有察觉到,问过去的时候,才意识到她的脸上又湿又冷——

唐筝并不是一个爱哭的人,尤其是出狱之后。

因为有太多的人,还有过往的经历都告诉她:眼泪是最没有用的东西。

她不想哭,却在此时,因为厉御风的话而难受至极。

他仿佛钻进她的心里,知道什么时候说什么话,会让她最心痛。像是报复她的白眼狼行径,他的话,字字句句都是诛心之语。

她的眼泪,他没有点破,却停下了自己的动作,抱着她,一动不动!

唐筝失眠了,次日就醒得很晚。

肚子饿,下楼去找东西的时候,男人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

“醒了”,厉御风将手头上的报纸放下来,道:“过来吃饭吧,有你喜欢的海鲜粥和小笼包——新来的厨师做的,应该很合乎你的口味。”

唐筝看着他脸上略显殷勤的笑容,就没有计较昨晚的事情,起身和他一起去了餐厅。

“等下想去哪里逛?”

厉御风一边吃东西,一边给了她一些建议:“我今天有空,来一次短途旅行也是可以的。苏黎世的好多地方你都去过了,不如我们等下自驾游去日内瓦怎么样?在那里住一晚,明天再回来也来得及……”

唐筝想了想,道:“我等下去看青桑!”

厉御风的呼吸一滞:“……”

这意思就是要去找她的好朋友,不跟他一起出去玩儿了。

不过,厉御风还是给她充当起了司机的角色,甚至还美其名曰:“我顺便也和圣泽聚聚,之前的事儿,还没请他吃饭呢……”

指的是纪圣泽将她从苏伊昂手中抢回来的事情。

换做寻常朋友,可没有人会帮他这种忙。商人重利,谁愿意为了所谓的友情,去得罪政界要人呢?

唐筝出门选衣服时磨蹭了一会儿,再加上路上有些堵车,两人去到医院里时,已经是午后了。纪圣泽不在,叶青桑一个人坐在病房里温习法文。

她没有请过专业的老师,但是纪圣泽会经常来教她。教完了她,她一有机会就会和护工医生等人用法文来沟通。

所以短短几天时间,叶青桑的法文水准已经足够日常交流了。

甚至在唐筝和厉御风进门时,她还用法文跟他们打了声招呼。

唐筝笑着用法文回应了句,然后才走到她身边,挨着她在沙发上坐下来:“最近怎么样?纪总呢?没有来陪你?”

叶青桑摇摇头,说:“他今天有会要开!”

厉御风和她打了声招呼,借口出去抽根烟,便离开了。

闺蜜之间的话题,难免绕开男人。他在的话,恐怕她们无法开口,连聊天的兴致也没有了。

果不其然,男人的身影刚刚消失在门口,叶青桑立即拉过唐筝的手来,上下打量着她:“你没事吧?我听纪圣泽说,你让一个恶棍给……”

虽然纪圣泽一直安慰她,说唐筝没有事情,但是她总是没法放心。

“放心吧,我好着呢”,唐筝微笑:“纪总去得及时,所以没出什么事儿——要是当真出了事儿,我哪有心思过来看你?早就躲起来哭了好嘛?”

叶青桑听了,心下稍安,随后又说道:“那这件事儿,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尤其是厉家,最好是只有你和厉总知道。”

听说厉家是大族,群居在一起,人多口杂。

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还是保密为好。

唐筝点点头:“嗯,我知道!”

她说完,又问:“你呢?”

“我什么?”

叶青桑眨眨眼睛,明知故问:“我不是一直在住院复健么?”

唐筝:“我问的是你和纪总!”

叶青桑:“……不知道!”

这三个字,倒是她的心里话。

一直到现在,叶青桑心里都是迷茫的,不知道该如何做。

“我当初来苏黎世,是没有办法”,叶青桑抿了下唇,又说:“钟翊的性格我了解,只有这样,我才能彻底和她断绝关系……”

要么她死,就像是五年前一样,留下一封遗书去自杀;

要么像现在这样,她另有所属,他才能够明白:原来两人之间,已经再没有回旋的余地!

“我想等过段时间,腿好一些,就出去走走!”

叶青桑说:“或者,再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她在这里治疗,花费不少,将来是要还给纪圣泽的。

她自己的那点积蓄是不够的,剩下的只能慢慢去赚,尽量多还一点。所以她努力学习法语,尽快地让自己适应这里的环境,就是为了在腿好之后,可以堂而皇之地生活。

她的后一句话,唐筝倒是很赞同:“嗯,这样也可以。工作的事儿,我可以帮忙……”

有了工作,人就不会胡思乱想,生活也会充实很多——

当然,叶青桑的这种种打算,纪圣泽是不知道的。

他也不需要知道,因为他已经给叶青桑安排好了未来:她只要好好养病,好好做复健,然后嫁给他就好了。

作为纪太太,是不必考虑赚钱还债这种问题的,她只要好好保养自己,闲时逛逛街插插花就行了。

对于自己喜欢的女人,纪圣泽一向是出奇的宽容!

晚上,厉御风在酒店订了位置请吃饭,算是对他之前的答谢——

其实按照两人的关系,根本用不到这些。但是纪圣泽想起叶青桑来苏黎世已经很久了,一直待在医院,都没有出去过,便一口应下来,随后立即开车去医院接人。

叶青桑一直在坐轮椅,不太想去:“太麻烦了……”

“不麻烦!”

纪圣泽说着,反问:“哪里麻烦了,只是带你出去吃个饭而已!”

说着,从袋子里拿了一条白色的秋裙来,放在她身上,说:“唐筝也去,大家一起热闹一下。先把裙子换了,我在这儿等你!”

裙子很漂亮,是叶青桑很喜欢的白颜色。

护工帮她将后面的拉链拉好,她换好裙子,将一头长发在脑后盘了个丸子。小脸上没有化妆,看上去素面朝天——

不是不想画,而是没有化妆品!

她来苏黎世时,根本就没有带上这些东西。而且一直病着,住在医院里,也根本用不到。

没有口红,一张脸显得有些苍白,没什么生气。

她对着镜子,正琢磨着要不要问唐筝借一支时,门口传来纪圣泽的声音:“小桑,你换好了么?”

叶青桑还以为众人都在等着自己,连忙应承了声:“换好了……”

没被打开了窄窄一条缝隙,一个小小的口红套盒伸了进来:“买给你的——之前忘了拿上来!”

展开全部内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