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于洋的解释
正如箫连恩所说,以后宇阳国际始终都是要交给她的,在交给她之前,要不是没有培养自己的势力岂不是等于孤军作战?萧皓龙她是靠不住的,雷鳞更是靠不住的,还是华天让她安心些。
可华天还是一个新人,必须给他一个阶梯让他慢慢的往上爬。华天虽然只是一个混混,可是他的身上是有特质的,那种使人信服的特质,这种特质能够让他在很短的时间之内让人看到他的领导才能。他,似乎生来就有那种王者风范,很难让人去漠视他。
这也就是他能够很轻易的和雷鳞和萧秋色成为朋友的主要原因。
可是宜美雪和秋色准备停当以后,美雪的手机却很不识相的响了,“美雪呀,今天西阳回来,你还没有见过,来我们家吃饭吧?”是于新元的喜气洋洋的声音。
西阳?那个西阳?美雪顿时就懵了,不过,她嘴里还说应承着,“好,我马上就过去。”这于新元可是余家辈分最高的人,他开口了,她怎么敢怠慢呢?
“这样吧,你说个位置,我叫于洋去接你。”于新元在电话那头说着,美雪又隐隐约约的听见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嬉闹声,她就纳闷了,余家除了于洋都是上了年纪的人,平日里大概都是中规中矩的说话,怎么会有嬉闹声呢?
“好吧,就叫他到扬风商场的门口来接我吧。”美雪本来不想让于洋过来接她的,可是按照常理,她是没有理由拒绝未婚妻来接自己的,自己的拒绝只会引起于新元的诸多猜疑,所以,她的拒绝就等于是自寻烦恼。
“好,我们一家人就等你了。”于新元心情大好的挂断了电话。
而美雪拿着手机陷入了沉思,西阳?难不成是沈西阳?因为刚才于新元说他们一家人就等自己了。那么说来,这个西阳就是余家的人了。
这么一想,美雪模模糊糊的记起以前在一起聚会的时候,听到于新元说他的外孙就叫什么洋的,当时她只觉得和于洋的名字一样,里面都有一个洋字的发音,其余的也没有听得太仔细。不过,她是知道于洋还有一个姑姑,嫁给了一个姓沈的外交官,常年住在加拿大。如果这个西阳就是于洋姑姑的独生子的话。就应该是沈西阳了。
“姐,我不能陪你出去了。”美雪有些无奈的说道。
“怎么,今天周末还有应酬吗?”以。美雪现在的性格要和自己出去的话,不是特别特别重要的应酬她都不会理会的。
美雪有些可爱的撅起小嘴,“说实话,现在就是总理特首什么的约我出去,我都可以不理不睬的。可是余家人的聚会我却不能缺席,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任需努力啊。”
笑容立刻堆积在秋色的脸上,“原来是婆家有请啊,我也跟你说实话,你去余家比你跟我去外面玩我是更加的开心,这说明你和于洋的关系在一步一步的靠拢,说不定一突然间你就想通了所有的事情,心甘情愿的而且是轻轻松松的就完成使命了。”之前。她还在担心美雪于洋又陷入了僵局。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化解,现在看来,她的担心是多余的。美雪的任性还没有到达不顾后果的地步,既然他们已经订婚了,总是会有契机让他们重新走到一起的。
美雪拿起包包,“姐,你还笑话我,你不知道我这一去的要花多少的精力去应付。”
“在困难的应付也难不倒我的粉儿。”秋色笑着说,无论是粉儿还是宜美雪,这嘴上的功夫都是一流的,这点她倒是一点也不担心。
美雪听见秋色叫她粉儿,心情也好起来,这个名字,她好久没有听见别人叫了,从秋色的嘴里出来,更多了些溺爱与信任,她做了个OK的手势,“还是姐了解我!”
看着秋色匆匆的离开,秋色想,自己今天做些什么好呢?这些日子,整天埋首在文件堆里,实在该个时间出去透口气了。可是,老爸老妈有应酬,都出去了,自己一个人出去,也确实是缺少了几分趣味。
这时,丽姐从她的房间里走出来,“小姐,你怎么还没有出去?”她知道美雪一早就过来了,原以为秋色早就出去了。
“美雪暂时有个应酬不去了,所以,我一个人也不打算出去了,在家里呆一天算了,下一个周末再出去吧。”说完,秋色已经准备起身回房了。她的手提电脑放在房间里,你们存储了很多的策划案,这些策划案都是以往宇阳国际比较成功的一些个案,是箫连恩特别找出来给秋色学习的。因为刚刚上班,许多事情千头万绪的,秋色一直没来得及看,所以,她就有了放弃出去的念头,用这时间去看那些策划案。
“要不就给雷少爷打个电话,叫他陪你出去走走。”丽姐已经很久没有看见雷鳞来萧家了,她还在心里猜疑过是不是小姐和雷鳞之间发生了什么不快的事情。
“他太忙了,我不想去打扰他。”提起雷鳞秋色更没有趣味了,想起美雪说应付起余家的人需要花费精力,自己去应付雷鳞岂不是要花费更多的精力?而且,和雷鳞相处还得小心翼翼,步步为营。所以,雷鳞不主动的找她的话,她是不愿意去找雷鳞的。
“要不我陪你出去走走吧,反正我也没有什么事情做。”现在丽姐成了上班族以后,每逢双休日的时间也不知道怎样去打发。
秋色一想:也好,有丽姐陪着出去透透气也不错。“好吧,你叫司机我们送到码头,我们去码头吹吹风。”
丽姐一怔,不过马上就说:“好,我这就去叫司机。”她带着满腹的猜疑离开萧家的客厅。
这小姐的行为作风她是越来越猜不透了,似乎还透露着一些古怪。这偌大个北、海市,到处都有休闲娱乐的地方,怎么会想起去码头?还有,她觉得秋色和雷鳞的关系也有些古里怪气的,看别的恋人都是卿卿我我的,巴不得时时刻刻都黏在一起,可是他们见面的时间少,相处的时间更少,以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难道仅仅是因为两个人都忙吗?
可她一点都不认为忙可以成为恋人之间的少见面的藉口,至少,在她自己很忙的时候,还曾经偷偷摸摸的跟恋人见过面,不过,这些都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
………
美雪去扬风商场的时候,于洋已经停好车在那里等着了,他穿着一套银白色的西装,站在黑色的宝马前,一只手里还拿着一束黑玫瑰,另一只手不住的用纸巾擦着额头上的汗水,似乎很焦急很紧张的样子。
这一幕,美雪在出租车上是看的仔仔细细的,看着于洋那模样,还真有些滑稽,他这样肯定是心虚吧?想到这里,她又想起他和美卡在一起时候的亲密样子,活该,谁叫他这个花心萝卜死性不改的?既然知道自己做的事错事却还非要去做,还真是本性难移!她叫出租车司机慢慢的把车停到于洋的面前。
于洋根本没有想到美雪会打车过来,他还在翘首以待的盯着马路,以期望看见那个炫蓝色的光影……
“走吧,还杵在这里做什么?”当美雪的声音响起的时候,于洋才意识到从出租车里出来的是美雪,之前,他压根就没有注意到自己的面前停了一辆出租车。
因为他没有心理准备,一看见美雪就有些慌神,听到了他耐烦的催促之后,立刻去开车门,在开车门的时候,才惊觉自己的手里还拿着一束黑玫瑰,这花这个时候不送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呢?于是在美雪准备上车的时候,于洋递过花束,有些慌张的说:“送给你的。”
“不需要,留着送给你的老板娘吧,这一套就不要在我面前使了。”美雪冷冷的说。这束黑玫瑰她老远就看见了,也知道于洋是买给她的,可是她的心里却没有一丝的惊喜,反而更深刻的想起了在花店里面发生的那一幕,那个时候,她清清楚楚的记得于洋手里正是拿着这样一束黑玫瑰紧紧地抱着美卡。
那一束黑玫瑰应该让美卡很感动吧,她那样紧紧地依偎在于洋的怀里!可自己不是美卡,一束花就能够轻易的把自己的心给出卖了。更何况于洋这个混蛋就是把自己当做了一个笨蛋,用一样的戏码来敷衍自己,他可能是不想花更多的心思来对自己吧!
她想到过于洋跳伞的那一刻,那样追女孩子的戏码他应该也不是头一次用吧,亏自己当时还感动的想落泪。自己真是傻的可以,于洋肯送一条真的钻石项链给美卡,自己却只是得到一个赝品,这样一比较就应该知道自己在于洋的心里到底有多重的分量了,自己居然还会去计较这黑玫瑰?越想美雪越觉得自己有被愚弄的感觉,在这种感觉之下,自然也没有什么好脸色给于洋看了。
于洋边解释着,边擦着汗说:“美雪,你这说到哪里去?我什么时候送过黑玫瑰给美卡了?上次那束黑玫瑰我是买来准备送给你的,可是谁知道被美卡误会了,一头撞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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